逆转糊涂思维不知道,怎么知道什么是我的

曾睿:《感知随想录》(46)

什么是我的?

名字、身份证、电话号码、家人、朋友、财产……这些是属于我的,然而我有的是这些吗?什么是我的?什么是属于我的?大家认可我的东西就是我的吗?大伙不认可我的东西就不是我的吗?“我的”需要别人承认吗?我有一只笔和一个橡皮擦,笔和橡皮擦就是我的,它们是我的是因为别人的承认吗?我拥有它们,是为了使用它们,使用它们来达到自己的目的,如果它们不能达到我的目的,它们就对我没有意义。

所有“我的”都是“我”实现目的的材料,我之所以有这些,是因为我要通过这些来达到目的,达到什么目的呢?这要看我有的是什么。我有的是金钱,金钱的作用是可以用来兑换物质资源,而我使用物质的最终目的还是在自己。其实不管我有什么,最终的目的不还是在自己吗?目的不在自己,那我还要“拥有”做什么?这就是说,达到什么目的不重要,直达自己的目的才是最重要的。

“我”与事物之间都是为了达到感知的目的,这说明事物就是“我”的感知,即“我”感知的事物。这也恰好是存在的目的,因为我们和事物都无不在直达感知的目的,从我们存在起,这个目的一直在进行,我们无法拒绝这一目的,拒绝这个目的就相当于拒绝存在。“什么是我的”有了新的解释,我感知到的就是我的,我没感知到的就不是我的。我感知到的草、树、猫、人这些是属于我的,我感知到的争斗、痛苦、谩骂、艰难这些也是属于我的。而“我”感知存在就是为了达到感知的目的,可能我们会觉得这很不可思议,不知道这有什么意义,但这个意义就在我们自己身上。我们感知存在是为了感知,我们就是感知存在的接收者,存在是好是坏最终都经过我们的感知,即我们达到的是自己感知的目的,这样我们就没有必要制造坏的感知供自己感知,那样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
“我的”还需要经过他人认可吗?不需要,只要经过我感知的就是我的,而我用“我的”也仅仅是达到感知的目的,感知即是存在的目的。从这方面思考,他人和物质具有相同的属性,都是我感知的,都能帮我实现感知存在的目的。这分解了我的和你的、他的之争,他人不能决定我有的,我感知才决定我有的。并且我与他人的关系也改变了:没有他人,我(感知)发现的就是我的;有了他人,我(感知)发现的不一定是我的。我们一直以来对“我的”有很大争议,人间社会就在争什么是“我的”,争得的最终结果不还是为了达到“我的”目的吗?我们达到“我的”目的一定要通过争吗?这就是不知道什么是我的,不知道我是什么的后果。我是感知体,关于我感知的,还有什么要争的呢?(接下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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